痴醉,沉迷,好似在欣赏一件绝世珍宝。 爱不爱一个人,眼睛会说话。 十年前,沈辞就是用这样的目光深情凝视着我,同我深情告白。 老板娘见白夕颜身着婚纱如同女神,直接招呼摄影师帮她和沈辞拍照。 美其名曰给自己店宣传。 沈辞看了我一眼,强行压下嘴角的笑: “云初,等我们拍完就换你试。” “好。” 我就这么在沙发上,枯坐了近两个小时。 白夕颜拍累了,才主动提出结束。 沈辞体贴的给她脱掉高跟鞋,洁癖的他一点也不嫌弃的给她揉按脚底。 好似这件小事已经做过成千上万遍那般熟练。 他却还能言笑晏晏的同我解释: “云初,还好不是你试穿婚纱,不然你这身体肯定吃不消!” 我从善如流的应答: “辛苦你们了,我可以走了吗?” 亲眼目睹他们的恩爱,我已经感觉不到心痛了。 白夕颜闻言,突然红了眼: “姐姐,都怪我不好,我实在太喜欢这件婚纱了,我这就脱下来还给你!” “不用了,这婚纱就是为你量身定做的,喜欢送你就好。” “和你手上的钻戒,特别配。” 沈辞狠狠瞪了我一眼,忙着去哄已经泪如雨下的白夕颜: “夕颜,你姐说送你,就是真心送你了,你别多想。” “云初,你觉得我说的对吗?” 沈辞情不自禁提高音量,竟试图用院长的威压让我去哄白夕颜。 “对,哪怕你喜欢沈辞,我都能送给你。” 这是我的真心话。 “姐姐,我就知道你不会原谅我,你不喜欢我,我现在就去以死赎罪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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